各系,2017届学生各班(含税务双专业):
根据学校教学计划的安排,现将2017届学生(含税务双专业)毕业实习工作安排如下:
2017届毕业实习采用浙江财经大学毕业论文(设计)智能管理系统(以下简称论文系统)管理毕业实习工作,网址是:http://bylw.zufe.edu.cn 或通过教务处网站-(快速通道)毕业论文系统进入。待2016届学生论文归档结束和2017届学生信息导入完成后,将于11月初开通系统登录账号。
毕业实习的总体要求参照《浙江财经学院本科学生实习工作管理暂行规定》(浙财院[2005]140号)执行。
一、实习内容
实习内容详见财政税务学院2017届毕业实习大纲(详见附件)。
二、实习时间安排
2017届学生毕业实习时间从2016-2017-1学期第10周(2016年11月14日)开始,到2017年3月31日所有实习工作结束,学生于2017年4月7日返校,实习时间不少于8周。税务双专业的学生毕业实习时间不少于6周。具体实习日期学生可根据实习单位安排进行确定。
三、实习形式
毕业实习可采用集中实习与分散实习两种形式。
1.集中实习。积极采取实习基地、实习协作单位集中实习形式。学生可根据自身情况,由校内指导老师推荐或自行联系到实习基地和协作单位实习。
2.分散实习。采取适当分散实习形式,分散实习的单位应该是生产经营状况良好、管理制度规范、业务内容比较齐全的单位。
四、毕业实习的指导
1.学院将成立毕业实习工作领导小组,以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我院学生毕业实习工作。
2.学院的综合导师为学生实习校内指导老师。指导教师对实习工作全面负责,并按照实习大纲的要求完成实习的指导任务,定期与实习学生进行双向沟通,指导与督促学生按计划进行实习,指导学生解决实习过程中遇到的问题。综合导师对学生实习过程中形成的毕业实习作业、毕业实习报告严格要求,认真批阅,指出不足,不断提高毕业实习质量。
3.为了加强对学生的指导与监督力度,在实习过程中,学院会向实习单位了解实习学生的情况,听取实习单位对实习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4.实习单位为学生配备指导教师,学院将加强与实习单位指导教师的联系,了解实习单位指导教师的指导情况。
五、学生毕业实习手册、作业、报告
(一)毕业实习手册
毕业实习手册不再使用纸质版,而是在毕业论文系统中填写:“论文系统-实习管理”,包括实习单位录入、实习计划安排和实习周记 (一周一记,详细记录每周实习的主要内容及实习任务的完成情况)。
(二)毕业实习作业
实习作业可以是案例分析、方案设计、调查报告,作业具体形式及作业内容根据各专业实习大纲要求来确定。
(三)毕业实习报告
实习报告是学生对毕业实习的系统性总结,是考核学生实习效果的基本依据。实习报告应包括实习单位介绍、实习主要过程、实习主要内容、实习中的主要收获和体会,要求对问题有一定的分析,文字简短明确流畅。实习报告字数要求在3000字以上。
注:实习作业和实习报告定稿后,均需提交至毕业论文管理系统。校内指导老师直接在系统内对实习作业、实习报告进行批阅。
六、毕业实习对学生的要求
1.参加集中或分散实习的同学均可凭实习介绍信联系实习单位、参加毕业实习,介绍信可到教学办开具。实行分散实习的同学自行联系实习单位、参加毕业实习,同时,应将实习期间的联系方法告知学校实习指导教师。学生在实习期间应定期向学校指导教师汇报实习情况。
2.根据实习的主要内容,完成实习材料。撰写格式参见《浙江财经大学本科毕业实习报告规范》,各类实习资料可见“教务网-毕业论文系统-管理规定”或表格下载处。
3. 实习期间,学生的一切活动由实习单位安排,并遵守实习单位规章制度。学生实习期间原则上不准请假,若有特殊情况,应事先征得实习指导老师许可,除经实习单位有关部门批准外,还需经辅导员报二级学院批准,未经批准而私自不到岗者,实习成绩一律以不及格处理。
5.毕业实习结束时,由实习单位指导教师在实习反馈表上做出书面评定并加盖实习单位公章。学生需将加盖实习单位公章的反馈表扫描上传至论文系统。(毕业论文系统首页--表格下载中心下载实习反馈表,务必以此处表格为准)
6.实习结束后必须按时返校,并于返校两周内(即2017年4月20日前)将毕业实习周记、实习作业、实习报告全套材料完成,并提交论文系统,作为学生毕业实习的考评依据。
教学办
2016年10月25日星期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