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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财政税务学院2018届学生(含税务双专业)毕业实习工作安排的通知

2017年10月27日 09:55  点击:[]

各系,2018学生各班(含税务双专业): 

根据学校教学计划的安排,现将2018学生(含税务双专业)毕业实习工作安排如下: 

   2018届毕业实习采用浙江财经大学毕业论文(设计)智能管理系统(以下简称论文系统)管理毕业实习工作,网址是:http://bylw.zufe.edu.cn或通过教务处网站-(快速通道)毕业论文系统进入。待2017届学生论文归档结束和2018届学生信息导入完成后,将于11月初开通系统登录账号。

毕业实习的总体要求参照《浙江财经大学本科毕业实习工作管理暂行规定》(浙财大[2013]275号)执行。

一、实习内容

实习内容详见财政税务学院各专业毕业实习大纲(详见附件) 

二、实习时间安排 

2018学生毕业实习时间从2017-2018-1学期第10周(20171120日)开始,到2018331所有实习工作结束,学生于201849返校,实习时间不少于8周。税务双专业的学生毕业实习时间不少于6周。具体实习日期学生可根据实习单位安排进行确定。 

三、实习形式 

毕业实习可采用集中实习与分散实习两种形式。 

1.集中实习。积极采取实习基地、实习协作单位集中实习形式。学生可根据自身情况,由校内指导老师推荐或自行联系到实习基地和协作单位实习。 

2.分散实习。采取适当分散实习形式,分散实习的单位应该是生产经营状况良好、管理制度规范、业务内容比较齐全的单位。 

四、毕业实习的指导 

1学院将成立毕业实习工作领导小组,以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我院学生毕业实习工作。 

2学院的综合导师为学生实习校内指导老师。指导教师对实习工作全面负责,并按照实习大纲的要求完成实习的指导任务,定期与实习学生进行双向沟通,指导与督促学生按计划进行实习,指导学生解决实习过程中遇到的问题。综合导师对学生实习过程中形成的毕业实习作业、毕业实习报告严格要求,认真批阅,指出不足,不断提高毕业实习质量。 

3.为了加强对学生的指导与监督力度,在实习过程中,学院会向实习单位了解实习学生的情况,听取实习单位对实习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4.实习单位为学生配备指导教师,学院将加强与实习单位指导教师的联系,了解实习单位指导教师的指导情况。   

 

五、学生毕业实习手册、作业、报告 

(一)毕业实习手册 

毕业实习手册不再使用纸质版,而是在毕业论文系统中填写:“论文系统-实习管理”,包括实习单位录入、实习计划安排和实习周记(一周一记,详细记录每周实习的主要内容及实习任务的完成情况)。

(二)毕业实习作业 

实习作业可以是案例分析、方案设计、调查报告,作业具体形式及作业内容根据各专业实习大纲要求来确定。 

(三)毕业实习报告 

实习报告是学生对毕业实习的系统性总结,是考核学生实习效果的基本依据。实习报告应包括实习单位介绍、实习主要过程、实习主要内容、实习中的主要收获和体会,要求对问题有一定的分析,文字简短明确流畅。实习报告字数要求在3000字以上。 

:实习作业和实习报告定稿后,均需提交至毕业论文管理系统。校内指导老师直接在系统内对实习作业、实习报告进行批阅。 

六、毕业实习对学生的要求 

1.参加集中或分散实习的同学均可凭实习介绍信联系实习单位、参加毕业实习,介绍信可到教学办开具。实行分散实习的同学自行联系实习单位、参加毕业实习,同时,应将实习期间的联系方法告知学校实习指导教师。学生在实习期间应定期向学校指导教师汇报实习情况。

2.根据实习的主要内容,完成实习材料。撰写格式参见《浙江财经大学本科毕业实习报告规范》,各类实习资料可见“教务网-毕业论文系统-管理规定”

3. 实习期间,学生的一切活动由实习单位安排,并遵守实习单位规章制度。学生实习期间原则上不准请假,若有特殊情况,应事先征得实习指导老师许可,除经实习单位有关部门批准外,还需经辅导员报二级学院批准,未经批准而私自不到岗者,实习成绩一律以不及格处理。 

5.毕业实习结束时,由实习单位指导教师在《浙江财经大学学生毕业实习单位情况反馈表》上做出书面评定并加盖实习单位公章。学生需将加盖实习单位公章的反馈表扫描上传至论文系统。(毕业论文系统首页--表格下载中心下载《浙江财经大学学生毕业实习单位情况反馈表》,务必以此处表格为准) 

6.实习结束后必须按时返校,并于返校两周内(2018423日前)将毕业实习周记、实习作业、实习报告全套材料完成,并提交论文系统,作为学生毕业实习的考评依据。 

 

 

  

                             教学办   

                                 20171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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